单位及个人
1.单位需持有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2.个人需持有社区、街道、乡镇出具的介绍信或身份证。
1.工作人员接待利用者,查看介绍信或身份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2.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所查档案内容、范围查阅目录
3、经工作人员同意,利用者在阅览室阅档、摘录档案。
4、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为利用者复制有关档案,开具档案证明并盖章。
1、121152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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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信访局局长 手机短信信访 公开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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