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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县简介 范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豫鲁两省交界处,南依黄河,北枕金堤,区位优势独特,是衔接融合环渤海经济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前沿阵地。黄河、金堤河横贯县境,沿黄线长达47公里。 西汉初置县,因范水穿城而过得名,迄今已有2200余年历史,是范姓、顾姓、秦姓、姚姓的起源地。古代晋楚“城濮之战”、齐魏“孙庞斗智”、“二十四孝”中的“孝感动天”“子路负米”“芦衣顺母”“恣蚊饱血”等均发生在这里,现有丹朱遗址、闵子骞墓、范武子墓等文化古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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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县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1年度范县县长质量奖的公告(内含附件申报书)

  • 序号:120435442  索引号:J0001-2022-12043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日期:2022-03-04字号:[ 大 中 ]


 

范县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1年度范县县长质量奖的公告

 

范县县长质量奖为范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的质量荣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发展纲要》、《范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范政文〔2009〕1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1年度范县县长质量奖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度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7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本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3年以上,实施卓越绩效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并居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业、商业、建设、服务、文化教育等行业中的各种所有性质的单位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组织)和单位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在范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非法人组织申报时,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证明文件);

2、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有一定数量的自评人员,有效运行卓越绩效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一年以上并提供上年度的自评报告;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县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县内同行业前列(应提供准确数据);

4、当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质量诚信A等级评定企业等荣誉称号生产企业,获得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质量奖牌或荣誉称号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

5、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显著带动作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

4、近3年内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参加县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6、近3年内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四、申报材料

    (一)《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其中按年度填写的指标,指申报当年(2022年)以前连续3年即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指标)一份;

(二)企业(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三)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以内);

(四)申报表、企业(组织)概述和自评报告中所涉及运营绩效的证实性材料一份,含主要竞争伙伴名录、主要用户名单;

(五)按顺序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原件):

1、工商营业执照;

2、县统计局证明(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纳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全县同行业内位次的证明);

3、纳入行政许可或强制性管理范围的证书;

4、管理体系或产品认证证书;

5、近3年县级以上主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6、主要市场指标证明材料;

7、近3年获奖的证明材料;

8、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企业(组织)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有效,并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所有提交材料均为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1份,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打印,无需对纸质文档进行装饰。

五、评审程序

1、申报。凡符合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向范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2.受理。范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受理或不受理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3.评审。组织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要求进行评审。

4、公示。对拟授予县长质量奖的单位,通过媒体、网络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命名表彰。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单位,由范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市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和奖金。

六、有关事宜

1、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2、《范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在范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http://www.fanxian.gov.cn)网站上发布,相关部门、企业可通过网址浏览下载填报。

联系单位:范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股)

联系电话:5286813  13613937901

联系人:王德滨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与德政街交叉口西北角

附件:

范县县长质量奖 申报书


                                          


                                                                      
   范县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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