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省政府市政府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 首 页

  • 走进范县

    • 范县概况
      范县简介 范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豫鲁两省交界处,南依黄河,北枕金堤,区位优势独特,是衔接融合环渤海经济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前沿阵地。黄河、金堤河横贯县境,沿黄线长达47公里。 西汉初置县,因范水穿城而过得名,迄今已有2200余年历史,是范姓、顾姓、秦姓、姚姓的起源地。古代晋楚“城濮之战”、齐魏“孙庞斗智”、“二十四孝”中的“孝感动天”“子路负米”“芦衣顺母”“恣蚊饱血”等均发生在这里,现有丹朱遗址、闵子骞墓、范武子墓等文化古迹... [详细]
    • 范县概况
    • 行政区域
    • 自然地理
    • 范县经济
    • 人口民族
    • 历史沿革
    • 名胜古迹
    • 范县名片
    • 范县剧种
    • 文化旅游资源
  • 政务中心

    更多>>

    领导之窗

    • 县长 王小鹏
    • 范县要闻
    • 部门动态
    • 乡镇动态
    • 国务院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信息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公示公告
  • 政民互动

    政民互动

    • 网上咨询
    • 县长信箱
    • 建言献策
    • 意见征集
    • 在线访谈
    • 网上调查
  • 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

    • 政务服务
  • 专题专栏

当前时间:
范县人民政府
  • 网站首页
  • 首页专题
  • 自然资源
  • 法治政府创建
  • 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走进范县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互动交流
  • 专题
  • 底部导航
  •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信息公开 > 安全信息
  • 安全信息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对各县(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情况通报

  • 序号:65882257  索引号:J0001-2017-6588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市政府网  日期:2017-08-20字号:[ 大 中 ]

为推动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8月9日至11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与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党政同责”有效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能够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如清丰县要求县督查局每月通报一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主要领导两个月听取一次专题汇报;范县县委、县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创建动员大会,县长赵丽玲主持,县委书记王秋芳做动员讲话;开发区于5月23日,在各县(区)中率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邀请市局领导出席会议,党工委书记陈晓华做动员报告;示范区扩大动员会参加范围,召集所辖18个村主要负责同志、教育园区分管领导、建筑工地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

(二)经费保障逐步到位。各县(区)政府切实加大创建经费保障力度,通过不同渠道,采取多项措施,基本保障了食品安全抽检经费。濮阳县拟将今年县食药监局罚没款全额返还,用做食品抽检经费,不足部分县政府将专题研究解决;清丰县拟采取抽检费用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先期垫付的形式,在明年财政预算中安排解决,目前招投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南乐县已拨付抽检费用40万元,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已明确:不足部分将实报实销;范县年初财政预算安排检测经费30万,又追加30万;台前县年初财政预算安排检测经费20万,又追加20万;华龙区在年初财政预算安排食品安全专项经费80万元的基础上,又追加检测经费30万元;开发区年初预算安排抽检经费18.9万元,缺口部分将根据实际需要补拨;工业园区已安排抽检经费9.5万元,近期将拨付到位。

(三)执法监管持续强化。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扎实推进“一制两化”,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集中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濮阳县严格实行案件查办“立、查、审、罚”四分离,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117起,罚没款171万元,同比增长42.5%;清丰县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作用,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0起,集中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2000余公斤;南乐县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26起、移交公安机关1起,罚没款45万元;范县先后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7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00起;台前县加强监督抽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03起,罚没款55万元;开发区查处各类案件39起,罚没款34万元;工业园区共检查经营主体638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7起,查扣问题食品600余公斤;示范区切实加强对工地食堂、校园周边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共立案7起,罚没款19.5万元。

(四)监督抽检有序推进。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全市食品抽检应达到4批次/千人口·年,其中市本级1.5批次/千人口.年、县(区)2.5批次/千人口·年。各县(区)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多措并举,自我加压,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经费不足等诸多困难,推动了食品抽检任务有序落实。目前,范县已完成食品抽检220批次,占全年任务的16.9%;台前县已完成食品抽检462批次,占全年任务的47.7%;开发区已完成抽检254批次,占全年任务的50.8%;示范区已完成抽检24批次,占全年任务的40%。

(五)创建氛围日渐浓厚。各县(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网站、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濮阳县先后在国家及省级各类媒体刊发创建宣传稿件15篇、在60余处电子屏滚动播放创建标语;南乐县在县城区“一行公园”打造了集食品科普宣传教育、食品监管文化于一体的主题公园,目前部分宣传栏、雕塑已安装到位,在县城开元南路打造了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沿街设置宣传栏26块;范县在县城区设置创建宣传栏20块、沿街60余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标语;开发区在所辖132个行政村、185个居民小区设置了宣传栏,每月更换宣传内容,开展了食品安全“六进”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购物袋3000余个、水杯2万余个。

二、存在问题

(一)安排部署不够细。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虽然都召开了动员会议、制订了创建方案,及时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但是部分县(区)方案不够实、任务不够细、责任不够明,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个别县(区)未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创建工作。

(二)经费落实不到位。各县(区)虽然都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但部分县(区)财政安排的抽检经费与创建工作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县(区)抽检经费尚未落实到位,影响和制约了抽检工作正常开展。

(三)执法监管待加强。尽管各县(区)切实加大了执法监管力度,积极排查风险隐患,监管水平有所提升。但从督查情况看,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监管有待加强,食品“三小”风险隐患依然突出,执法监管尚未真正实现无死角、全覆盖,执法监管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信息报送不及时。《濮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建立创建工作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积极报送创建工作信息。但大部分县(区)未按要求落实月报制度,个别县(区)甚至一篇创建信息都未报送。

三、下步要求

各县(区)要针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紧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导;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履职尽责,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二要进一步分解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要加强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对于在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三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要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县(区)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布局,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特别是食品抽检经费要满足2.5批次/千人口·年的样本量。四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四有两责”,持续推进“一制两化”,扎实推进规范提升行动,年内规范率达到90%以上。深入开展案件查办集中行动,保持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五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通过食品安全“五进”、食品安全大讲堂等活动,加强科普宣教。综合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为群众提供广泛的参与平台,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与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针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查,督促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 上一篇:范县食药局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下一篇:县我多措并举狠抓春季校园食品安全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领导
    • 公开年报
    • 政府机构
    • 公告公示
    • 法规公文
      • 范政
      • 范政办
      • 范政文
      • 政策解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公务员报考
    • 重大会议
    • 信息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政府采购
    • 权责清单
      • 权力清单
      • 责任清单
      • 政策文件
    • 重点领域公开
      • 规划信息
      • 村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疫情防控
    • 工作报告
      • 政府工作报告
    • 财政信息
      • 预算公开
        • 财政预算公开
        • 部门预算公开
      • 决算公开
        • 财政决算公开
        • 部门决算公开
    • 范县预决算公开平台
    • 人事任免
    • 公共资源配置
      • 土地供应
    • 食品药品信息公开
      • 安全信息
    •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 定价目录
    • 就业信息公开
      • 就业政策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政策
    • 公共服务信息
      • 教育信息公开
      • 社会保险
    • 环境信息公开
      • 安全环境信息
    • 诚信信息公开
      • 信用政策
      • 诚信红黑榜
  • 依申政府信息公开
首 页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范县新区板桥路 电话:0393-5261330 

版权所有 范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C) 2006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豫公网安备 4109260200001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260001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1018585号


政府网站找错
  • 微信信访

  • APP信访
    (安卓版)

    通过浏览器扫描下载

  • 短信信访

    范县信访局局长
    手机短信信访
    公开号码

    13461799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