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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政文〔2019〕111号 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范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序号:92081631  索引号:J0001-2019-9208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日期:2019-11-29字号:[ 大 中 ]

  范政文〔2019〕111号 

范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范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范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1月24日

 

 

范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环保部署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路容路貌,加大公路扬尘治理,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普通公路范围内实施“路长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按照“完善机构、明确责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建立公路建、管、护、运协调持续发展的体系,形成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公路“路长制”长效机制,实现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提高”,营造“畅、安、舒、美、绿”的公路路域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公路管养体制建设,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公路管养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助力新时代乡村振兴;

——进一步加强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水平;

——进一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突出环境卫生、平交路口(出入口)硬化、公路扬尘治理、公路集贸市场整治,打造畅通有序、文明整洁的交通环境,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进一步加强公路绿色长廊建设,提升公路绿化标准和效果,助力森林城市创建和公路生态文明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路长制”设置

1.县级层面:成立范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办主任科员李存山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和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全县普通公路设“总路长”,由县长担任;辖区内国道、省道和县道设“路长”,由常务副县长和副县长担任。

2.乡镇层面:按照“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各乡镇政府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推行“路长制”工作制度,共同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每条乡道、村道分别设置“分路长”,乡道“分路长”由乡镇科级干部担任,村道“分路长”由村两委班子担任,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管养以及普通公路过村镇路段和公路边沟及以外卫生保洁工作,达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与绿化)标准。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县级“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综合考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乡镇级“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各自辖区“路长制”工作,制定工作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各级“路长”职责。“总路长”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路长”负责成立辖区路段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上路巡查督导,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完成“总路长”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乡道、村道“分路长”负责辖区乡、村公路的管养工作,并负责普通干线公路、县道过村镇路段和公路边沟及以外50米、县道公路两侧15米、乡道公路两侧10米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3.县直部门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

(2)县财政局:县、乡分级负责,统筹安排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3)县自然资源局: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进行查处,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停车场的用地审批。

(4)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路域环境执法检查,查处路域环境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及考核工作。

(5)县交通运输局:强化超限超载治理;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打场晒粮、乱倒乱卸等行为。

(6)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制定工作标准,加大公路行业督导考核力度,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排查安全隐患。

(7)县水利局: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对公路沿线沟渠进行水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8)县林业局:加强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三)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路长”、“分路长”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交办的事项,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路管养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公路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职责,夯实主体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目标,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切实构建长期稳定、运转高效的公路管理养护机制。

(二)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提升通行能力,切实发挥好先行官作用;管理好农村公路,切实做到权责一致,规范运行;养护好农村公路,做到专群结合,有路必养;运营好农村公路,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提升公路服务水平。做到公路安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坚持公路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巩固安防工程建设成果,不断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增强公路服务能力。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公路服务站点布局,利用现有管养设施和社会资源,加快推进普通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建设,布局改造一批公路服务区、服务站等便民服务设施,在确保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拓展各项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公路服务能力。

(五)坚持依法治路护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超限、超载、超速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交通秩序。增加科技投入,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公路执法和保护的力度。

(六)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各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深入研判,找准当地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污染源,制定“一路一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公路路域范围内违章建筑、集贸市场、路边道口硬化绿化、垃圾杂物等违法侵路现象的清理力度,从源头进行治理。要实施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清单制、台账式管理,理清问题,找准症结,认真解决,逐项销号。

(七)严格公路扬尘治理。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多方协调配合,做好清扫保洁工作。加大公路扬尘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监管力度,确保治理成效。

(八)打造绿色生态公路廊道。以建设生态路、景观路为目标,不断改善、更新现有林带,精选优良品种,提升绿化档次,力争将公路打造成景色宜人、舒适通畅的绿色长廊。

五、路域环境治理标准

(一)干净。做好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保证机械化清扫保洁频次和效果,两侧用地范围内做到“四净两绿”(路面净、路肩净、边坡净、隔离带净和中央、路边绿化带绿);对管辖路段进行洒水降尘、清洗路面(根据天气情况和路面状况调整洒水、清洗频率)。

(二)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公路部门处置。普通干线公路两侧50米,县道公路两侧15米,乡道公路两侧10米范围内进行整治,达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或绿化)标准。

(三)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边沟外沿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开展源头治超,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

(四)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五)美观。所有与干线公路平交的土路口、停车场站、洗车台全部硬化;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彩叶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及时修剪,确保生长良好。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

将“路长制”工作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目标体系。“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季度对各乡镇政府“路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定期考核。重点考核各乡镇政府“路长制”工作执行实施成效情况,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路域环境整治(含土路口硬化、过村镇路段治理等)、公路养护、公路绿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扬尘治理、内业资料等方面的内容。督查考核结果分别报“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与年终对乡镇政府综合考评挂钩,并适时予以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设立公示牌,接受监督。各乡镇政府要在每条国道、省道、县道重要位置设立“路长制”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公路名称、“路长”、交通公路部门负责人及乡镇负责人姓名、职责、及监督电话等。

(二)全面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监管体系。

附 件1.范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范县县级路长名单

3.范县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考核标准

4.范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考核标准

5.普通公路“路长制”明细表(样表)

附件1

范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丽玲(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国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 毅(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杜晓玲(县政府副县长)

宋庆军(县政府副县长)

郭献忠(县政府副县长)

赵 岩(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存山(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郭  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守涛(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郑全利(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王森茂(县发改委主任)

王昌华(县财政局局长)

李建刚(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吴晓东(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乔文胜(县住建局局长)

胡文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兴来(县水利局局长)

吕玉秋(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新愚(县林业局局长)

白雪飞(县公安局政委)

巩密龙(城关镇镇长)

张学礼(濮城镇镇长)

辛国胜(王楼镇镇长)

石卫庆(辛庄镇镇长)

何东杰(杨集乡乡长)

夏云强(白衣阁乡乡长)

李鹏宇(陈庄镇镇长)

李  涛(龙王庄镇镇长)

陶  强(颜村铺乡乡长)

李庆科(陆集乡乡长)

王海艇(张庄乡乡长)

王  勇(高码头镇镇长)

王汉虎(范水办筹备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路长制”日常工作,李存山任办公室主任,郭杰、黄守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

附件2

范县县级路长名单

一、总 路 长:赵丽玲 县政府县长

二、县级路长

(一)国省干线

1.G342日凤线(原S101,台前县界—濮阳县县界)

县级路长 李国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G240保台线(原S208,城关镇张扶村—杨集乡南李桥)

县级路长 张 毅 县委常委、副县长

3.S101郑台线(原S307,濮城镇车站—杨集乡)

县级路长 杜晓玲 副县长

4.S301范红线(原S302,城关镇—高码头镇葛口)

县级路长 宋庆军 副县长

(二)农村公路

1.X001郑东线(王楼镇孙刘黄—龙王庄镇东屯)

县级路长 李国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X002山李线(高码头镇江庄村—陆集乡李盘石村)

县级路长 张 毅 县委常委、副县长

3.X003郑刘线(龙王庄镇田柳寺—陆集刘庄村)

县级路长 杜晓玲 副县长

4.X004古陈线(颜村铺乡教场村—陈庄镇后张村)

X005王新线(龙王庄镇魏胡同—张庄村前李楼村)

县级路长 宋庆军 副县长

5.X006颜邢线(颜村铺乡胡王庄村—陈庄镇邢庙村)

X007郑王线(颜村铺乡前五常—高码头镇乔洼村)

X008付郑线(王楼镇任庄村—城关镇金堤河)

县级路长 郭献忠 副县长

6.X010葛彭线(王楼镇张杨陈村—辛庄镇付庄村)

X013 古濮线(杨集乡付马厂村—张庄乡崔楼大堤)

毛王路 (辛庄镇毛楼村—王楼镇任庄村)

县级路长 赵 岩 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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