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政文〔2019〕7号
范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桂民等8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范水办事处筹备组,县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赵桂民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同仲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忠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立存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郭振、胡现宾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素芹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尹广成、张道彪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
杨永军同志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李洪涛、夏芝立、刘学民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冯善波、孙圣国、孙现省同志任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吕曙光同志任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职务;
陈永杰同志任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孟小兵、卞程亮、吕玉生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付冬、顾伟、张昌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孙庆勋、岳喜娟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华伟、王永军、刘光耀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任科员职务;
杨贵兴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李新奇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畜牧局局长、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刘洪民、崔玉军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席东红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郭瑞民、夏祥智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广辉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万德林、薛良兴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国华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广振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宋甲茹、边超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宜红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兑卫国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肖险峰、张薇青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春振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边少华、张冠生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科员职务;
朱腾勇、王辉、崔元平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谢德果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天强、石玉印、张喜山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春锁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白培勇、姜磊、范道德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李培武、赵自德、王丽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韩银环、王景义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职务;
赵洪松、郭公灵、毛训房、孙仪昌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温燕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盛和义、徐建强同志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张古泉同志任县生态环境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职务;
武书德同志任县生态环境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王森茂同志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免去乔文胜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存山同志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古和同志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建刚同志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蔡常庆同志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冯再华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