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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县简介 范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豫鲁两省交界处,南依黄河,北枕金堤,区位优势独特,是衔接融合环渤海经济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前沿阵地。黄河、金堤河横贯县境,沿黄线长达47公里。 西汉初置县,因范水穿城而过得名,迄今已有2200余年历史,是范姓、顾姓、秦姓、姚姓的起源地。古代晋楚“城濮之战”、齐魏“孙庞斗智”、“二十四孝”中的“孝感动天”“子路负米”“芦衣顺母”“恣蚊饱血”等均发生在这里,现有丹朱遗址、闵子骞墓、范武子墓等文化古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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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政文〔2018〕59号范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黄河防汛抗洪责任制的通知

  • 序号:74702130  索引号:J0001-2018-7470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8-05-30字号:[ 大 中 ]

范政文〔2018〕59号

范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强化黄河防汛抗洪责任制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防洪法》规定的各项防汛责任,切实做好我县今年的黄河防汛抗洪工作,现将进一步强化黄河防汛抗洪责任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

搞好黄河防汛抗洪工作是关系到全局的一项政治任务。沿黄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黄河防总和省、市、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本辖区的黄河防汛工作负总责。要认真贯彻防汛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全面部署本辖区的黄河防汛工作。要组织开展防汛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增强水患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好群防队伍的组织和培训,筹足各类防洪料物,清除河道行洪障碍,做好防洪工程除险加固及水毁工程修复工作,确保汛前本辖区的工防和人防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大洪水或出现重大险情,要严格按照防洪预案操作要求,集中人力、物力全力做好巡堤查险、工程抢险和滞洪区、滩区的迁安救护工作。洪灾发生后,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安排、恢复生产及灾后重建等工作。今年我县黄河防汛仍实行巡堤查险和督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都要认真对照办法,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履行黄河防汛职责

县河务局要在上级黄河部门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组织制定防洪工程建设规划并负责实施,加强对各类防洪工程的管理维护,进行汛前工程普查、除险加固及水毁工程修复;编制防洪预案,组织、筹备黄河防汛会议,开展黄河防汛抢险新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提高防汛抗洪技术水平,搞好专业防汛队伍的组织调度、技术培训及演练。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搞好群防队伍培训,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日常管理、补充与调配;做好汛期值班、及时掌握防汛动态,随时向当地政府及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水情、工情和灾情,分析防洪形势,预测各类洪水可能出现的问题,向防汛指挥部提出抗洪抢险方案;负责警戒水位以下河道和涵闸工程的查险、一般险情的抢险工作,提出各类工程险情的抢护方案,进行抢险技术指导,及时组织调动防汛专业队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三、动员各方力量,确保黄河安全度汛

黄河防汛抗洪是一项突发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动员各方面力量完成。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在县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通力协作,搞好抗洪抢险和滩区、滞洪区迁安救护工作,确保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气象部门要做好暴雨、台风和异常天气的监测,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气象和降雨预报;电力部门要保障防汛机构、防洪工程和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绝不能出现汛期拉闸停电现象;电信部门要为防汛通信提供优先便利条件,防汛抢险时及时消除信号盲区,安设有线电话和配置移动手机,保障防汛通信畅通;民政部门要组织搞好灾民迁移安置、灾情统计及救济工作;卫计部门要组织好灾区卫生防疫和抢险医疗救护工作,及时设置检查站点,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确保大灾无大疫;物资、商业、石油、粮食等部门根据业务特点,要认真落实县防指下达的防汛物资储备计划,组织货源,保证足额存放到位,并制定出防汛抢险供应方案,保障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交通部门优先安排运送防汛抢险料物,为紧急抢险和群众撤离及时提供所需运输工具,保障人员、物资运输畅通;公安部门负责搞好抗洪抢险和滩区、滞洪区迁安救护的车辆交通、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维护防汛抗洪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等不法行为;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防汛宣传动员,努力营造“黄河防汛,人人有责”的浓厚气氛。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防汛指挥部的指令,作好防汛抗洪工作,为确保防洪安全而努力工作。

四、严肃防汛纪律,健全和完善防汛抗洪激励机制

黄河防汛抗洪工作责任重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严肃防汛抗洪纪律,严格实行奖罚制度。对认真履行防汛职责,出色完成防汛任务,在抗洪抢险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执行防汛抗洪指令、不履行防汛职责、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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