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政文〔2017〕94号
范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转部分县属国有资产产权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壮大范县豫资汇源有限公司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及财政部相关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将范县永泰客运站等县属国有资产的产权划转到范县豫资汇源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转范围
(一)范县永泰客运站
(二)毛楼生态旅游区
(三)中原荷花园旅游区
(四)范县文体馆
(五)各乡镇水厂
二、明确职责
资产划转过程中,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产划转前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县国土局负责办理各相关单位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变更,特别是做好因历史原因造成资料不全或缺失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的登记;做好土地测量测绘,加强土地权属登记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办理各单位房屋、建筑物产权变更、过户、登记,特别是做好历史原因造成资料不全或缺失的房屋产权权属的登记;做好房屋测量测绘;涉及规划用途变更的,负责办理规划用途变更手续。各乡镇、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水利局负责做好相关产权移交。资产划出单位要提供国有资产权属登记、过户申请手续及涉及资产的相关资料。资产划转后,原资产所有权人的使用权、管理权、维护权不变。
三、搞好配合
资产划转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明确专人,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特事特办,简化手续,全力支持,尽快完成资产的划转、过户、变更等各项手续。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