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对范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惠晓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宋庆军(县政府副县长)
桑红昕(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孙道光(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于 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薛善才(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杰(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赵守国(县法院常务副院长)
杨鸿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蕾(县信访局局长)
孙道军(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李新军(县人社局局长)
陈新景(县民政局局长)
冯洪涛(县人行行长)
王宪民(县发改委主任)
刘继灵(县财政局局长)
付兆俭(县审计局局长)
孙同仲(县住建局局长)
史燕军(县工信委主任)
刘 忠(县农业局局长)
陈新愚(县林业局局长)
叶 辉(县商务局局长)
王晓华(县文广新局局长)
石卫华(县地税局局长)
李效敬(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陈文杰(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王进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昌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县工商质监局、县农业局、县人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有关单位抽调。
2017年 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