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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政文〔2020〕10号 范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范县扶贫产业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序号:100081056  索引号:J0001-2020-10008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日期:2020-03-31字号:[ 大 中 ]

范政文〔2020〕10号 

 

 

范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范县扶贫产业巩固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范县扶贫产业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3月27日

 

 

范县扶贫产业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扶贫产业发展质效,强化产业带贫能力,按照《范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和《范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带动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按照“因地制宜、巩固优势、壮大规模、培植龙头、拉长链条”的原则,推动现有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不断提高产业带贫能力。规范扶贫车间运营管理和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统筹抓好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多业态扶贫产业,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1—2个特色扶贫产业、每户贫困户有1—2个稳定增收渠道,确保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

二、行动原则

(一)坚持“5+N”产业发展思路不动摇。坚持食用菌、温棚瓜菜、水产养殖、畜牧养殖、特色种植“五大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支持电商、车间、光伏、旅游等产业发展。结合群众发展意愿,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推动扶贫产业发展迈上更高层次。

(二)坚持落实产业奖补政策不动摇。脱贫攻坚期内,持续落实原有扶贫产业奖补政策,鼓励扶贫产业向“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的方向迈进,着力打造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全产业链条。

(三)坚持市场导向不动摇。充分考虑产业发展的各种风险,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和调节生产的决定性作用,不断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推动小农户对接大市场;不断适应消费升级需求,加快培育旅游扶贫产业、电商扶贫产业等新模式、新业态、新动能,促进三产融合,提高产品附加值,确保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四)坚持统筹谋划不动摇。建立完善产业扶贫长效机制,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坚持统筹谋划、统筹推进,在谋大局、谋长远上下功夫,在转变工作思路上做文章。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农业扶贫产业巩固提升。按照“育龙头、扩规模、拉链条、增效益”的工作思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推动食用菌、温棚瓜菜、水产养殖、畜牧养殖、特色种植“五大产业”提档升级。

一是实施食用菌产业提升工程。以城关镇、濮城镇、陈庄镇、颜村铺乡、陆集乡、高码头镇、杨集乡等7个乡镇为重点,对食用菌产业进行巩固提升。谋划引入食用菌龙头企业,为全县食用菌基地提供统一的技术指导和营销服务,着力解决当前食用菌产业散乱无序、效益不优的问题,力争年内形成菌种生产、菌菇种植、加工包装、经营销售的全产业链条。持续落实食用菌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对在脱贫攻坚期内,新建标准化双孢菇棚(7m×33m空调式恒温棚)20座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或个人,一次性给予每座标准化菇棚3万元补贴;新建其他标准化食用菌棚20座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或个人,按其审核后总造价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所有享受本奖补政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或个人,每年要拿出奖补资金的8%,作为资产受益带贫资金,带贫年限不低于3年;每座食用菌大棚至少带动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务工收入不低于3000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二是实施温棚瓜菜产业提升工程。以陆集乡、高码头镇、王楼镇、张庄乡、白衣阁乡、龙王庄镇、辛庄镇等为重点,对温棚瓜菜产业进行巩固提升,持续壮大规模、延伸链条、提高产业带贫能力。继续落实温棚瓜菜产业奖补政策,对脱贫攻坚期内,新建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温棚瓜菜基地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或个人,按照每亩实际造价的30%给予奖补,春暖式全钢架大棚最高不超过1.2万元/亩;春暖式竹木混合结构大棚最高不超过0.4万元/亩;冬暖式全钢架大棚(温室)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亩;冬暖式竹木混合结构大棚(温室)最高不超过0.8万元/亩;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享受本奖补政策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或个人,每年要拿出奖补资金的8%,作为资产受益带贫资金,带贫年限不低于3年;每个温棚瓜菜大棚至少带动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务工收入不低于3000元。同时,鼓励发展大田露天蔬菜,具体奖补政策参照特色种植产业奖补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三是实施水产养殖产业提升工程。以濮城镇、杨集乡、龙王庄镇、陈庄镇、张庄乡、陆集乡、辛庄镇等7个乡镇为重点,对水产养殖产业进行巩固提升。对濮辛、前李桥、龙东3个小龙虾养殖基地进行升级改造,大力推广稻虾、莲虾共作模式,年内新发展水产养殖5000亩以上。依托水资源优势,打造黄河渔业、黄河小龙虾品牌。持续落实水产养殖产业奖补政策。对在脱贫攻坚期内,集中连片发展水产养殖的新型经营主体或个人,新发展稻田、藕田养殖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1500元;新发展池塘养殖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0元。对集中连片新发展水产养殖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乡镇,奖补20万元;1000亩以上的奖补50万元。对新建的带动能力突出的水产养殖龙头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由其他政府性资金投入的项目不在奖补行列。享受本奖补政策的新型经营主体或个人,每年要拿出奖补资金的8%,作为资产受益带贫资金,带贫年限不低于3年,并在用工时优先选用贫困人口劳动力。(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办)

四是实施畜牧养殖产业提升工程。大力推进牧原生猪养殖项目,年内新建3个分场和1个年产量24万吨的饲料厂。持续落实畜牧养殖产业奖补政策。对在脱贫攻坚期内,新增(新建、扩建)存栏畜禽养殖场,圈舍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形成带贫效益的,给予分类奖补。牛或驴存栏100头以上的,每头牛奖补1000元;羊存栏500只以上的,每只奖补100元;猪存栏500头以上的,每头奖补200元;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的、肉鸡或肉鸭存栏20000只以上的,每只奖补5元;肉鹅存栏5000只以上的,每只奖补10元;肉兔存栏5000只以上的,每只奖补5元。除肉兔养殖外,单个经营主体享受产业奖补原则上不得超过100万元,肉兔养殖的单个经营主体产业奖补原则上不得超过50万元。特大型企业、加工企业和特殊养殖企业一事一议。享受本奖补政策的经营主体每年要拿出不低于奖补资金总额8%的资金,用于资产受益带贫,带贫年限不低于3年,并在用工时优先选用贫困人口劳动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五是实施特色种植产业提升工程。以陈庄镇、陆集乡为试点,实施淤背区树种改良,将现有杨树逐步更换为经济林,今年春季造林期间完成树种改良1000亩以上。以辛庄镇、张庄乡、高码头镇为重点,在滩区大力发展中草药、优质饲草等特色种植,年内发展林果、中草药6000亩,优质牧草5500亩。持续落实特色种植产业奖补政策。对在脱贫攻坚期内,新发展特色种植(经济林、玫瑰、芍药、构树、中药材、苗木、花卉及其他)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企业或个人,给予每亩500元的产业奖补,连补三年。享受本奖补政策的经营主体,每年要拿出奖补资金的8%,作为资产受益带贫资金,带贫年限不低于3年;在用工时,要优先选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力,且所用贫困户每年务工收入不低于3000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河务局,各乡镇办)

在巩固提升“五大产业”的同时,持续实施特色农业产业提升工程。年内优质水稻种植面积发展到18万亩以上,发挥财政资金撬运作用,支持天灌米业、庆丰农业、柴米河育秧公司等优质企业发展壮大,打造集优质稻米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河南省莲藕标准化种植示范区优势,投资1500万元,以陈庄镇、龙王庄镇为重点,以莲友生态农业、范县都市生态种植公司等农业企业为龙头,积极创建市级莲藕现代农业产业园。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年内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家,市级达到45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省级农民合作社达到4家,市级达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办)

(二)实施光伏扶贫产业巩固提升。加强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监管,县发改委是光伏扶贫工作牵头单位,负责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发放;县农投公司负责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和村级光伏电站日常运维;县供电公司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光伏电站产权所在村每年通过“四议两公开”的形式,研究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扶贫办备案,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纳入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对收益分配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收益分配规范、对象精准、过程可追溯。加快推进电网侧发电数据接入,3月底前将村级电站电量、电费、补贴数据上传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建立常态化月底数据上传机制,确保每月5日前将上月发电量、电费、补贴数据同步或上传至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加快推进设备运行数据接入,5月底前将村级电站全部接入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不断加强村级电站实时运行情况监测,及早发现故障并督促运维机构及时排除,确保平稳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投公司、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办)

(三)实施扶贫车间产业巩固提升。对扶贫车间履行带贫协议、带贫实施效果等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政府投资新建扶贫车间贫困户用工比例达到30%以上,现有扶贫车间贫困户用工比例达到10%以上。持续加大招引力度,加强与义乌等先进发达地区的对接,招引服装、玩具、手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进入扶贫车间。持续开展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引导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到扶贫车间就业。持续加大金融支持,为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复工的扶贫车间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帮助渡过难关。做好运营服务,积极帮助解决扶贫车间运营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扶贫车间及时复工复产,稳定发挥带贫作用。(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工信科技局、县人社局、县金融管理局,各乡镇办)

(四)实施电商扶贫产业巩固提升。持续深化农村电商示范体系建设,在现有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基础上,拓宽业务范围,推进农村电商集聚发展。结合我县扶贫主导产业,推动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创建一批特色网销农产品品牌。积极对接电商平台多渠道开展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上行,推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继续落实电商扶贫政策,对从事电商行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对运营设备及物流费用进行适当奖补,让更多贫困群众通过电商创业增收。鼓励电商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扩大电商扶贫覆盖面。适应网络销售新变化,培养农村社交电商能人,培育新零售龙头企业,加大对各类电商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林业局,各乡镇办)

(五)实施旅游扶贫产业巩固提升。依托姓氏文化、板桥文化、红色文件等深厚历史底蕴,推动范武子陵园、板桥纪念馆、柳溪小镇、颜村铺乡革命旧址等文旅项目改造提升;依托黄河自然风光及水系优势,大力推进中原荷花园、毛楼生态旅游区、柳溪小镇、荷花小镇等项目整体提升,高标准建设范县黄河省级湿地公园。持续开展国家级旅游扶贫重点村项目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扶贫产业良性互动互促。围绕水美乡村、森林乡村等,完善路网建设,穿点成线,打造旅游扶贫经济带,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家门口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相关乡镇办)

(六)持续做好规范管理巩固提升

一是强化利益联结机制。招引培育有实力龙头企业、农业园区等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支持致富能手、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引领带动特色产业,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推行资产入股、资金入股、订单生产、托管代销、务工就业、产业经营等利益联结方式,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金融”“政府+基地+合作社+龙头企业+贫困户+保险”等带贫模式,打造互惠共赢利益共同体,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扶贫产业的发展红利。(责任单位: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办)

二是加强产业扶贫监管。建立完善扶贫产业项目资产移交和管理办法,确保贫困群众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参与有渠道、收益有保障、增收可持续。各乡镇要及时对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突出贫困群众的参与度和带贫效果的持续性,尽可能多的把贫困户嵌入产业链条。持续加强带贫协议签约、分红资金兑付、资产流转资金支付、履约承诺兑现等方面的监督监管,确保贫困群众产业收益最大化。(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三是优化帮扶服务。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驻村帮扶等多种形式扶贫活动,鼓励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产业扶贫,引导企业和个人到贫困村投资兴业、招工就业、捐资助贫、技能培训,找准“合作共赢、互利互惠”的结合点。组建乡村产业扶贫技术专家团队伍,组织县级专家直接对接扶贫产业、直接帮扶指导贫困村,直接对接产业项目,直接包联指导服务带贫主体和贫困户。落实产业指导员制度,每个贫困村确定1—3名产业发展指导员,建立产业技术指导台账,定期开展帮扶指导工作。通过田间课堂、网络授课、手机微信群等方式,提升产业技术服务效果,提高农产品质量。(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行业部门)

四是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引导信誉良好的龙头企业与扶贫产业基地签订长期收购协议,收购的农产品由龙头企业检测销售,保障产品质量。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大型电商平台签订供销合同,共同建立线上线下扶贫农产品营销推广体系,让好东西卖出好价钱。鼓励立足传统农业优势,深入挖掘资源潜力,集中力量开展特色“扶贫品牌”创建和文化塑造,讲好品牌故事。鼓励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加大扶贫农产品采购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同时,对消费扶贫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电商平台,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表扬激励,形成社会关心、人人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办)

五是壮大集体经济、激发内生动力。以物化资产明确集体经济产权和股权,项目资产收益先汇入村集体经济账户,由村两委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分配。创新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强化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规范管理,提高经营运作水平,强力推进集体经济“破零提质”工程。探索联村共建、村企合建等多种合作经营模式,确保集体经济注入资金用足用活,切实发挥财政项目资金引领作用。大力培育种养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等“土专家”“田秀才”等乡土人才,为每个贫困村培养3—5名产业致富带头人,引导贫困群众依靠双手勤劳致富。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自力更生、稳定脱贫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办)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20日—3月31日):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扶贫产业发展巩固提升年行动动员会,掀起产业发展新高潮。3月底前所有扶贫产业项目开工建设。

(二)第二阶段(4月1日—6月30日):项目推进阶段。全力推动扶贫产业项目建设,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第三阶段(7月1日—9月30日):巩固提升阶段。完善产业扶贫与贫困群众之间的利益连接机制,确保扶贫资金绩效。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农业产业链党组织。在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农业产业链党委”,以五大产业为依托,分别由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等产业主管部门牵头成立5个党总支,指导产业基地、产业园区等经济实体设立党支部,把服务五大产业职能部门相关党员干部、专家人才集聚到产业链党组织中,把开展党的活动与服务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强化宣传产业党组织政治优势,提高基层党员服务群众能力,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和合法经营,为产业链经济组织注入新的活力。

(二)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坚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向扶贫产业倾斜,不断提高产业扶贫资金投入比重。坚持金融信贷资金向扶贫产业集中,加大对带贫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扩大精准扶贫贷款规模。坚持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卢氏模式”,突出户贷户用方向,不断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贷款资金全部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坚持帮扶资金向扶贫产业靠拢,统筹市县、校地、定点等结对帮扶资金和社会捐赠等资金,重点支持扶贫产业发展。

(三)完善产业扶贫保险体系。加强扶贫产业项目选择的风险论证,因村因户施策,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围绕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和市场风险,创新保险扶贫模式,完善保险服务,精准对接扶贫产业和贫困群众发展需求。完善扶贫产业保费补贴政策,探索设立产业扶贫风险补偿基金,重点用于补偿不可控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化解扶贫产业和贫困群众产业发展风险。

(四)加强产业扶贫技术支持。坚持把扶贫产业发展与贫困群众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就业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培训全覆盖。坚持把扶贫产业发展与“百企帮百村”活动结合起来,变给钱给物为产业帮扶,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吸引到所帮扶产业上来,切实提高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能力。坚持把产业发展与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结合起来,为每个产业配备不少于2人的科技特派员服务组(每人每年列支不少于5万元工作经费),由五大产业办公室统一管理,为扶贫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五)实施产业项目督战、评比。建立2020年扶贫产业项目推进台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各产业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所在地乡镇办对项目建设进度、绩效发挥负同等责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对各产业项目主管单位、各乡镇办实施挂牌督战,定期通报项目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扶贫产业项目建设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集中观摩,观摩点的选取原则上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临时商定,现场打分,通报排名。实行红黑旗制度,排名前两名的授红旗,后两名的授黑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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