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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县简介 范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豫鲁两省交界处,南依黄河,北枕金堤,区位优势独特,是衔接融合环渤海经济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前沿阵地。黄河、金堤河横贯县境,沿黄线长达47公里。 西汉初置县,因范水穿城而过得名,迄今已有2200余年历史,是范姓、顾姓、秦姓、姚姓的起源地。古代晋楚“城濮之战”、齐魏“孙庞斗智”、“二十四孝”中的“孝感动天”“子路负米”“芦衣顺母”“恣蚊饱血”等均发生在这里,现有丹朱遗址、闵子骞墓、范武子墓等文化古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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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政办〔2018〕60号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范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 序号:77410303  索引号:J0001-2018-7741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日期:2018-09-03字号:[ 大 中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范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21日


                       范县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

    为提高冬季供暖清洁化水平,促进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0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425号)和《濮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濮政办〔2018〕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电则电、宜气则气,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立足点,在民用住宅和公共建筑中加快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供暖(以下简称“双替代”)。坚持因地制宜、因能制宜,根据气源、电力保障情况,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尽可能利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化能源供暖,持续减少直接燃煤取暖消费量,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推进原则
     ——坚持分类施策。鼓励在基础较好的小区和公共建筑,采用热泵技术、蓄热式电锅炉、天然气锅炉等方式,实施分布式“双替代”供暖;在人口居住相对分散的农村,根据居民家庭经济可承受能力,优先选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碳纤维电暖器、对流式电暖器等能效高、运行费用低的产品,以切实减少居民用能成本。
     ——坚持市场化运作。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原则,综合运用财政补贴、配套费支持、金融扶持、价格优惠等手段,充分调动供电公司、燃气公司主动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双替代”工作,保障居民冬季清洁取暖“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三、目标任务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双替代”1.3万户(学校、医院、福利设施等公共建筑,可按照100平方米折合1标准户计入年度任务)。首先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非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推进,其余目标任务在具备条件的乡镇以村庄为单位整体推进,禁止在不同村庄“插花式”零散开展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抓紧编制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按照我县“双替代”供暖工作的总体要求,编制本乡镇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将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2018年8月30日前,各乡镇要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县发改委经济发展股备案。
    (二)尽快完成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要把建档立卡作为推进“双替代”供暖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城管部门明确的集中供热范围外,结合电力、天然气供应情况,抓紧组织做好居民供暖“确村确户”和公用建筑供暖项目确定工作。对居民供暖要明确到具体村庄和居民户,并根据居民意愿明确电能和天然气供暖的方式;对公用建筑供暖项目要明确项目地址、采暖面积、供暖方式等。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确村确户”等建档立卡工作,并将确定的建档立卡资料报县发改委经济发展股备案。
    (三)大力发展电代煤供暖。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外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区,以具备保温条件的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快推广地源、水源、空气源等热泵技术和“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模式,建设一批分布式电供暖项目。其他建筑因地制宜发展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碳纤维、热风型空气源热泵、电空调等能效比高的户用电采暖设备。
    (四)有序推进气代煤供暖。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外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在供用气双方签订供用气合同的前提下,综合利用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等多种气源供暖,重点建设燃气锅炉房等分布式供热,有序推广燃气壁挂炉、采暖炉等分散供暖方式;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房或建筑群,适度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要确保气源供应,严格按照“先规划、再合同、后改造”的程序稳妥推进,切实保障天然气供暖项目正常发挥供暖作用。
    (五)加快配套电网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建档立卡情况和当地电网实际情况,明确电代煤用户区域范围、户数、电代煤设备功率容量,提出电网配套需求,报送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县供电公司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电供暖配套电网建设,提前安排项目规划红线外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或扩容改造,确保电供暖用户用电;开辟电能替代项目业扩报装“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主动做好布点布线、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
    (六)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县城管局要组织本辖区燃气企业加大与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中原油田等上游供气企业协调衔接力度,积极争取更多气源;同时,健全冬季天然气稳定供应保障机制,保障民用采暖气供应需要。
    (七)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各乡镇要建立“双替代”供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工程全过程,严把施工质量关、产品检测关、竣工验收关。各燃气公司、清洁取暖设备中标入围企业和供电公司要选择有实力的施工队伍,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规范,抓好风险排查和处置,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后期安全稳定运行。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手续不全的企业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销户,限时整改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优化外部建设环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在配电网、天然气管网规划建设中优先考虑“双替代”供暖。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联审联批,提高审批效率,为“双替代”供暖创造有利条件。住建和国土部门要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保障“双替代”供暖项目配套供应设施线路走廊和站址用地规划,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和设施保护等工作,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坚持“补设备不补运行”的原则,由县财政对“双替代”分散供暖居民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省、市2018年“双替代”供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统一采购设备价格的70%,原则上每户不超过1000元。由县财政会同县发改、住建、环保、电业等部门制定“双替代”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以小区或楼房为单位的分布式“双替代”供暖工程,县政府要将其纳入城镇基础设施范围,在城市配套费中予以适当支持。
    (三)创新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双替代”供暖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社会资本采取PPP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工程总承包(EPC)、融资租赁、能源托管、以租代建、特许经营等商业模式,投资建设“双替代”供暖项目。采用项目统一招标、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引导企业参与“双替代”供暖。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是当地“双替代”供暖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替代”供暖工作,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逐级压实责任;要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督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有目标、有计划、有组织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形成推进合力。成立联席会议机制,县发改、财政、城管、环保、工商质监、安监、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等部门参与,共同推进工作。县发改委负责方案制定、气源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协调和电价气价调整与落实;县城管局负责县城区燃气管网和天然气供暖项目建设,对燃气管网和天然气供暖项目建设进行指导;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财政补贴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工作;县工商质监局负责散煤质量监控和负责已实现“双替代”用户散煤和清洁型煤复烧问题;县环保局负责“双替代”供暖排放标准制定和监管;县供电公司负责配套电网建设、电力供应保障、安全监管指导及验收、取暖季用电量统计等工作;县天燃气公司负责燃气设施建设、燃气供应保障、工程质量验收、安全监管指导、采暖用气量统计等工作;县安监局负责取暖设备安装工程的安全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督查局具体负责现场督导,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县联席办根据督查报告,对当月不能按期完成节点任务的地方进行通报,对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节点任务的地方,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于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将报请县环境攻坚办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抓好本部门的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县发改委经济发展股。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借助电视、报刊、微信、短信、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知识和政策,以及实施“双替代”供暖对于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意义,倡导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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