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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县简介 范县地处河南省东北部、豫鲁两省交界处,南依黄河,北枕金堤,区位优势独特,是衔接融合环渤海经济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前沿阵地。黄河、金堤河横贯县境,沿黄线长达47公里。 西汉初置县,因范水穿城而过得名,迄今已有2200余年历史,是范姓、顾姓、秦姓、姚姓的起源地。古代晋楚“城濮之战”、齐魏“孙庞斗智”、“二十四孝”中的“孝感动天”“子路负米”“芦衣顺母”“恣蚊饱血”等均发生在这里,现有丹朱遗址、闵子骞墓、范武子墓等文化古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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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政办〔2018〕46号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范县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序号:74573408  索引号:J0001-2018-7457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8-07-06字号:[ 大 中 ]

范政办〔2018〕46号

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范县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范县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29日

范县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县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事件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环境污染问题出现,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隐患和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问题,确保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定环保执法为民的决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污,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落实主体责任,杜绝环境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一线监管责任,以最高的标准、最高的效率、最严的要求,对“散乱污”企业、燃煤散烧设施(包括小锅炉等)、散煤销售点、河道垃圾、黑臭水体、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大气污染源、环境污染隐患等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排查全覆盖、问题全清零、工作上台阶,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采取即查即改的方式,自2018年6月29日开始,至7月26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集中排查阶段(6月29日-7月2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排查方案,对本辖区、本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拉清底数,建立台账。各乡镇于7月2日前将排查表由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公章后上报至县攻坚办(环保局0707室)。

(二)综合整治阶段(7月3日-7月19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做好记录,保留资料,一事一档。按照台账,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20日-7月26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做好总结,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无死角监管,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四、排查内容

本次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属地排查”“行业主管、行业排查”“部门主管、部门排查”的原则,对本辖区、本行业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散乱污”企业、燃煤散烧设施、散煤销售点、河道垃圾、黑臭水体、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大气污染源、环境污染隐患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一)各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燃煤散烧设施(包括小锅炉等)、河道垃圾清理、交办问题整改、环境污染隐患进行大排查,迅速行动、认真细致、按时上报。

(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在检查中要细致入微,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县环保局对全县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污染源排放等情况开展大排查。重点检查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未按错峰方案执行、危废固废储存、放射性物质安全使用情况;县国土局对土石方开挖等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私自进行土石方作业情况;县水利局对全县河道垃圾和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渗坑渗井排污,暗管暗涵排水情况;县住建局对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商砼等进行全面排查,查清底数,建立详细清单,建筑工地是否存在“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县交通局对管辖道路扬尘污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路面积尘、干线接头裸露地面等问题;县工商质监局对散煤销售点、燃煤散烧设施、燃煤锅炉等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县公安局对重型运输车辆管理、烟花禁放、黄包车淘汰、黑加油站点等工作进行排查;县城管局对城区道路清洁、空气检测点周边污染源、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机治理、渣土车密闭运输等工作进行排查。其他各攻坚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责任开展大排查,做好记录,拉清明细,建立台账,完善监管制度。

(三)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查。空气监测站点周围、公共基础设施、环境风险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成立乡镇长任队长的排查整治专业队,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排查环境污染问题,一村一村逐一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到位;县直相关单位要发挥行业管理职责,组建专业队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条目式排查,查清环境隐患点,拉清底数,建立清单。

二是加强整改落实。坚持“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立即整改落实。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马上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夯实责任、死盯死守,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加强督导问责。县纪委、督查局、环保局成立联合专项督查组,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督查。坚持常态执法、夜查暗访相结合,对不按期完成任务的,排查不彻底、填报不真实、工作不认真的,和在以后的强化督查、省市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附件:乡镇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隐患排查表

附  件

乡镇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隐患排查表

 

附 件

        乡镇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隐患排查表

序号

种  类

企业名称

负责人姓名

具体地址

1

“散乱污”企业

2

黑臭水体

3

燃煤散烧设施

(包括小锅炉等)

4

散煤销售点

5

河道垃圾

6

交办问题整改

7

农业面源、

畜牧养殖污染源

8

环境污染隐患点

注:此表于7月2日上午12:00之前上报至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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