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8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赋予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私营、股份制等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是一项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各涉及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圆满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二、2018年度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共21人,其中安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4人、县环境保护局下属4人、县国土资源局下属4人、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4人、县畜牧局下属3人,由市安置办安置2人。
三、各接收单位要及时与被安置的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要尽快安排被安置退役士兵上岗,依法合理确定工资福利,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保证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同等待遇。严禁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严禁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严禁以劳务派遣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四、各接收单位要强化国防意识和大局观念,按时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不得收取任何附加费用。对拒不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要按规定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由于接收单位原因导致被安置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县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
五、安置部门要严格执行安置政策,对不服从安置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退役士兵,安置部门不再重新安置工作。
附件:1.范县2018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表
2.范县2018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表(由市安置办
安置)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1
范县2018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表
接收单位 |
接收人数 |
姓 名 |
范县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
4 |
姬广现 丁玉坤 贾林鸿 朱腾超 |
范县环境保护局 |
4 |
范在超 孔建设 陈正峰 王 豪 |
范县国土资源局 |
4 |
冯立伟 董现顺 荣传祥 鲍安兵 |
范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4 |
曹希廷 刘建森 张保钦 葛庆昌 |
范县畜牧局 |
3 |
岳远辉 段存峰 申识超
|
附件2
范县2018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表
(由市安置办安置)
接收单位 |
接收人数 |
姓 名 |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濮阳市办公室 |
1 |
王丙光
|
中国工商银行 濮阳市分行 |
1 |
吕召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