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政〔2017〕23号
范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全县脱贫攻坚审计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在脱贫攻坚中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脱贫攻坚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审计监督的目的
通过审计推动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升扶贫项目绩效,更好的助力脱贫攻坚,确保全县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我县贯彻落实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救助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社保兜底扶贫等政策措施的进展和效果情况。
(二)检查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我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扶贫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
(三)检查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检查我县扶贫项目库建设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扶贫项目管理的规范性,项目建设的效益性。
(四)检查扶贫目标实现情况。检查我县年度脱贫目标的完成情况、扶贫产业发展情况、稳定脱贫和长远发展情况。
(五)检查审计整改情况。检查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积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规定。
三、审计关注的重点问题
在审计实施中,要重点关注容易出现的,可能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的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关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方面存在的不真实不精准的问题;二是关注部分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推诿扯皮,造成扶贫政策不落实、项目推进慢,影响扶贫效果的问题;三是关注扶贫资金使用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的问题;四是关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环节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不负责任,严重影响项目批复建设进度的问题;五是关注项目建设过程中擅自降低标准、偷工减料,影响扶贫成效的问题;六是关注个别工作人员借机非法牟利、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的问题;七是关注追求形象工程、盆景工程,导致扶贫效益低下的问题;八是关注有关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到位以及屡查屡犯等问题。
四、审计监督的方式
在脱贫攻坚期间,县审计局要将扶贫列为重点审计内容,创新审计方法,强化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扶贫监督全覆盖。具体审计监督方式有三种:一是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每半年对我县的扶贫工作实施一次全方位跟踪审计;二是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每年开展一次扶贫专项审计;三是将扶贫审计贯穿于我县各个审计业务领域,落实在每个具体审计项目中。在财政审计、经责审计和投资审计项目中,都要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安全绩效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同部署、同审计。
五、保障措施
(一)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扶贫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审计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门扶贫审计领导机构,边审边改。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对于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三)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资料,不得拒绝和拖延。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整改到位,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