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濮政〔2016〕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情况
范县地处豫北平原,地质环境条件相对单一,地质灾害发育不十分明显,主要灾害有:黄河大堤冲沟、串沟、落水洞等。
二、2016年我县地质灾害预防重点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分布特征,确定我县沿黄的高码头镇、张庄乡、陆集乡、陈庄镇、杨集乡、辛庄镇六个乡镇为今年地质灾害的防灾重点区域,预防的灾种主要是:黄河大堤冲沟、串沟、管涌、落水洞塌岸。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
三、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起责任,认真研究、分析和处理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出现的各类问题,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县规划区内隐患区的监测工作,并负责对各乡镇地质灾害监测的指导、检查工作。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一览表附后)。
(二)全面调查,建立网络。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要组织人员到重点地区进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对发现的灾害隐患点要分级逐个进行登记、备案、建立明白卡,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防范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三)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要突出做好汛期和重点时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国土所要切实执行年度防灾预案,加强汛期值班、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等工作,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各项防灾制度,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必须及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93-5262125),同时报请县、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应急处理。
(四)搞好宣传,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力度,通过设立防灾减灾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应急措施和防灾避险明白卡,提高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支持力度,增强广大群众识灾、防灾的意识,提高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