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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政〔2021〕1号 范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范县社区矫正区域协作执法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序号:109963636  索引号:J0001-2021-10996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日期:2021-02-05字号:[ 大 中 ]


 

 

 

 

 

  范政〔2021〕1号 

 

 

范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范县社区矫正区域协作执法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范县社区矫正区域协作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月26日

 

 

范县社区矫正区域协作执法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法》等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全市社区矫正队建制工作总体部署,以整合力量、强化刑罚执行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借鉴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和江苏省南通市等地先进经验,立足我县实际,通过整合力量,组建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加强基层执法,提高专业化、专职化和规范化水平,增强执法权威性和严肃性,努力解决制约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瓶颈问题。

二、目标任务

(一)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薄弱、缺乏专门执法机构和专业队伍、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量不平衡问题,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问题。

(二)通过全面改革,逐步形成一个强化主体、依托基层、上下互通、监管严密、应急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监管体系,打造社区矫正监管新模式,实现机构建设专门化、执法队伍专业化、监管教育社会化。

三、实施内容

(一)组建社区矫正执法中队。根据全县13个乡镇区域划分管理,划分三个区域,成立东区、中区、西区3个执法中队。颜村铺乡、陆集乡、张庄镇、高码头镇等四个乡镇为东区中队;城关镇、杨集乡、陈庄镇、龙王庄镇等四个乡镇为中区中队;濮城镇、王楼镇、辛庄镇、白衣阁乡、范水办等五个乡镇办为西区中队。每个中队由4-6名工作人员组成,实行中队长负责制。社区矫正中队在司法局领导下,在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统一指挥下,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执法中队负责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执法中队负责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矫正小组,签订责任书,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矫正工作档案直至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期满后解除矫正。各基层司法所积极配合执法中队入村开展调查评估。

(三)实行“十个统一”。执法中队在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的督查指导下,对社区矫正对象执行统一宣告、统一报到、统一请销假、统一走访、统一监控、统一教育矫正、统一分级管理、统一警告提请、统一收监初审、统一档案管理。

(四)集中教育矫正。固定场所、固定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量,以执法中队为单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劳动矫正,积极探索技能培训、心理教育、国学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矫正教育方式。同时,开展相关技能培训,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帮扶教育工作。

(五)细化分工。执法中队内部进一步细化分工,统筹安排好档案管理、大厅值班、入户走访、电子监控等日常工作,让人力分配更加符合专业化和规范化要求。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直接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1月下旬)。优化人员配置,选配优秀人员担任中队长,整合工作人员和办公用房。

(二)全面推行阶段(2021年2月上旬)。按照队所分离的要求,各中队利用一周时间完成所辖区内的人员、档案等一切交接工作,全面开展社区矫正“队建制”执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和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分管副职为成员的范县社区矫正区域协作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主管副职兼任。

(二)合力推进。各基层司法所要积极配合中队执法,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转化和帮扶工作。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要按照新的体制机制实施监督检察。

(三)保障运行。为执法中队提供必要的办公和集中教育矫正场所,并配齐必要的装备,保障正常运转。

(四)建设劳动基地。在产业集聚区工厂建立教育帮扶基地,为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岗位,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在增加收入的同时,促进有效监管。

(五)完善制度。制定监管、教育、公益劳动、档案管理等一系列相关制度,调整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科学界定责任,提升工作效能。

 

附件:范县社区矫正区域协作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范县社区矫正区域协作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宋庆军(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任保利(县政府办副主任)

孙现生(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谢德文(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王 峰(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丁武军(县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田 磊(城关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朱来彬(王楼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赵 健(辛庄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建义(杨集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少华(白衣阁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李庆昌(陈庄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赵福敏(龙王庄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晓君(颜村铺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秋红(陆集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吴元增(张庄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李有谋(高码头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孟宪状(濮城镇副镇长)

刘建强(范水办事处筹备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丁武军(兼),副主任王晓丹,办公地点设在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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